永清环保(30018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万象时代T1栋20楼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峰女士因公出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刘前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127人,代表股份数341,493,8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93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有效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为 人,代表股份数297,658,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04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25人,代表股份数43,83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9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300,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4%;反对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16%;反对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5%;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靖珂、吴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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