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30064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 根据公司《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测算,按照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约300.00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保荐机构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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