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000407):十一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决议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一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或“胜利股份”)十一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 通知于2025年11月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3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经审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第9号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第8号自 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及 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内容逐项审议,独立董事认 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过渡期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山东胜 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预案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 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有效地保护 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 股东中油投资及其关联方控制的天达利通、中油中泰3家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重组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将与交易 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协议的 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 作完成后,公司将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 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事项予以最终确定, 并再次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议案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 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 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许铁良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 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 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 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 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 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 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 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 2.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 定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 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 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 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权属 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 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3)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 协同效应。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符合《第9号监管指引》 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中油投 资持有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利 通持有的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 中泰持有的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 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 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 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中油投 资持有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利 通持有的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 中泰持有的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 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拟转让给公司的股权之上不 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也 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 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 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 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确认,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 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第8号自律监管指引》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情形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 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 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 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 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 法、有效。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 交易向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 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 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 密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 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 影响,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跌幅未 超过20%,未构成股价异常波动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交易相 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 会决议,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标的资产范围、标的资产交易 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交易对方等与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其他事项;制定、调整、 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 情况确定或调整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 金用途等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相关的其他事宜; 2.根据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以及公司、市场实 际情况,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负责办理和执行本次 交易的具体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并签署与本次 重组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独立 财务顾问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其他中 介机构协议等); 4.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 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5.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 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 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6.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等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7.办理本次交易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 作、修改、报送本次交易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交 易所等相关部门的问询意见; 8.负责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执行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履行交易合同/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 的标的资产交割、移交变更、新增股份发行等登记手续,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9.本次交易若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各 方约定应予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中 止、终止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10.本次交易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办理标的公司相关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和在深交所上市等事宜; 12.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交易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各投向分 配金额; 13.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及其依法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 完成日。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 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择 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 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七 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同时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附后。 2025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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