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000407):十一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21:40:54 中财网
原标题:胜利股份:十一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决议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一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或“胜利股份”)十一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
通知于2025年11月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3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经审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第9号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第8号自
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及
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内容逐项审议,独立董事认
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过渡期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山东胜
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预案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
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有效地保护
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
股东中油投资及其关联方控制的天达利通、中油中泰3家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重组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将与交易
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协议的
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
作完成后,公司将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
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事项予以最终确定,
并再次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议案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
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
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许铁良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
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
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
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
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
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
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
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

2.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
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
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权属
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
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3)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
协同效应。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符合《第9号监管指引》
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中油投
资持有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利
通持有的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
中泰持有的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
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
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
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中油投
资持有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利
通持有的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
中泰持有的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
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拟转让给公司的股权之上不
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也
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
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
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
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确认,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
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第8号自律监管指引》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情形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
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
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
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
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
法、有效。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
交易向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
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
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
密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
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
影响,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跌幅未
超过20%,未构成股价异常波动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交易相
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
会决议,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标的资产范围、标的资产交易
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交易对方等与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其他事项;制定、调整、
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
情况确定或调整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
金用途等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相关的其他事宜;
2.根据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以及公司、市场实
际情况,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负责办理和执行本次
交易的具体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并签署与本次
重组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独立
财务顾问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其他中
介机构协议等);
4.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
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5.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
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
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6.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等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7.办理本次交易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
作、修改、报送本次交易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交
易所等相关部门的问询意见;
8.负责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执行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履行交易合同/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
的标的资产交割、移交变更、新增股份发行等登记手续,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9.本次交易若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各
方约定应予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中
止、终止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10.本次交易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办理标的公司相关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和在深交所上市等事宜;
12.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交易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各投向分
配金额;
13.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及其依法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
完成日。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
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择
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
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七
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同时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附后。

2025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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