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永安林业(000663):公司提起诉讼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5-04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处于法院受理阶段,尚未开庭 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20,940万元(其中:永林郸城县生物能源有限 公司10,470万元、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10,47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 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孙公司永林郸城县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林郸城公司”)、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林 涿州公司”)就与必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奥科 技公司”)退还设备采购款纠纷一案,分别向福建省永安市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永安法院”)提起诉讼,现已收到永安法院出 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关于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原告:永林郸城县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必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人: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件二 原告: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必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人: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三)纠纷的起因与事实依据 为开展生物质能源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林(雄安)生物 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雄安公司”)设立了永 林涿州公司、永林郸城公司等项目公司。 2023年间,中林雄安公司及相关项目公司与必奥科技公司 签署多个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协议, 约定由项目公司向必奥科技公司购买新能源项目生产设备以及 款项支付、验收等相关事项。随后,永林郸城公司、永林涿州公 司分别向必奥科技公司支付了首笔设备采购款10,470万元,共 计20,940万元。 2024年3月,因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 问题和潜在风险,公司研究决定停止投资建设生物质能循环利用 项目。 三、诉讼请求 因必奥科技公司未交付设备,且多次协商未果,永林郸城公 司、永林涿州公司分别诉至永安法院,请求: 1.判令解除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设备采购相关协议; 2.判令必奥科技公司分别退还支付的设备采购款10,470万 元,共计20,940万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支付逾期利息。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闽0481民初5177号〕; 2.《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闽0481民初5179号〕。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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