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001208):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21:45:19 中财网
原标题: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5-084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华菱线缆
术中心21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钢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3人,代表股份
306,687,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8.043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75,326,41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0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22人,代表股份31,361,1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28%。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306,217,344191,800278,400股份数量30,890,928191,800278,400
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比例99.8467%0.0625%0.0908%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8.5007%0.6116%0.8877%
2.00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
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305,952,244675,80059,500股份数量30,625,828675,80059,500
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02%0.2204%0.0194%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97.6554%2.1549%0.1897%
比例   的比例   
2.0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
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306,445,044191,20051,300股份数量31,118,628191,20051,300
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比例99.9209%0.0623%0.0167%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9.2267%0.6097%0.1636%
2.03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
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306,378,144257,90051,500股份数量31,051,728257,90051,500
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比例99.8991%0.0841%0.0168%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9.0134%0.8224%0.1642%
2.0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
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306,340,144187,900159,500股份数量31,013,728187,900159,500
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比例99.8867%0.0613%0.0520%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8.8923%0.5991%0.50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丹、郑雨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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