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靖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445,634,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4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78,490,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67,143,88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45%。 (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 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 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均采取累积投票 方式进行表决,均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 董事3名。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秦臻先生、宋军先 生、王文龙先生、赵娟娟女士、张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秦臻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99,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9,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 表决结果:秦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宋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300,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9,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 表决结果:宋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王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301,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9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0%。 表决结果:王文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关于选举赵娟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86,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0%。 表决结果:赵娟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关于选举张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3,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6%。 表决结果:张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爱学先生、李宗 义先生、张玉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黄爱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98,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7,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3%。 表决结果:黄爱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李宗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3,684,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74,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 表决结果:李宗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张玉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3,670,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5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0%。 表决结果:张玉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赵东伟律师、王璐律师为本次股东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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