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0022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9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封模春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9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0,478,3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5318%。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278,460股,占公司总股本1.768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8,201,89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763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90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276,4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6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8,413,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1,7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5%;弃权3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8%。 其中,同意20,2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05%;反对1,7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21%;弃权3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4%。 2、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41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98%;反对1,7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8%;弃权3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0,21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90%;反对1,7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53%;弃权3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6%。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885,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26%;反对6,193,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1%;弃权3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685,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58%;反对6,193,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10%;弃权3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32%。 4、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163,96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00%;反对6,219,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81%;弃权2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76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689%;反对6,219,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59%;弃权2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2%。 4.0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162,87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91%;反对7,301,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27%;弃权3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673,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642%;反对7,301,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722%;弃权3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6%。 4.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162,876,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07%;反对7,297,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09%;弃权3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676,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767%;反对7,297,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578%;弃权3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4%。 4.0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163,871,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47%;反对6,234,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71%;弃权3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671,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56%;反对6,234,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850%;弃权3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3%。 4.05《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163,92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1%;反对6,241,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4%;弃权3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720,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29%;反对6,241,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174%;弃权3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8%。 4.0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163,867,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20%;反对6,306,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93%;弃权3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667,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250%;反对6,306,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073%;弃权3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7%。 4.0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163,967,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08%;反对6,20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8%;弃权3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767,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747%;反对6,20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46%;弃权3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7%。 4.08《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163,938,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38%;反对6,237,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90%;弃权3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738,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446%;反对6,237,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90%;弃权3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5%。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邓争艳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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