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002040):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002040 2025-063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8月2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董事邓基柱先生、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干亚平先生、副总经理刘金光先生、副总经理唐百富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2025年9月10日至2025 年11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解锁上市流通的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155,000股,不超过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总股本的0.03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邓基柱先生、干亚平先生、刘金光先生、唐百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邓基柱先生、干亚平先生、刘金光先生、唐百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分别减持公司股份30,100股、40,000股、40,000股、25,000股,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2%、0.0082%、0.0082%、0.0051%。截至2025年11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 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邓基柱先生、干亚平先生、刘金光先生、唐百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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