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简科技(300777):公司诉讼事项进展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7:00:44 中财网
原标题:中简科技: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温月芳的
诉讼请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近日,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温月芳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
的《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
号为(2025)苏0411民初8322号案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
料。原告温月芳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撤销被告2024年11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和2024年12月16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
书》,经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以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为由诉请撤销被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议、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查,作出案涉决议的董事会、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情形,案涉决议内容也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温月芳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温月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
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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