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生物(300009):签署PA3-17注射液产品独家代理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7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 PA3-17注射液产品独家代理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将以产品提交上市申请后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独家代理产品的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协议的履行及其后续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推动参股公司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生吉公司”)旗下PA3-17注射液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博生吉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于2025年11月11日签署《关于CD7-CAR-T(PA3-17注射液)等产品独家代理框架协议》,约定PA3-17注射液产品上市后大中华区(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独家代理的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与博生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618.4307万元 成立日期:2010-05-31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楼413单元 经营范围:研发:癌症诊断试剂盒、抗癌药物、生物医药制品、医疗器械;高科技成果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实验室试剂、实验室耗材及仪器;从事生物制品、一类医疗器械的进出口业务;科研生物抗体及实验室用试剂盒的研发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博生吉公司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建平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博生吉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博生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生吉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家代理产品的主要情况及核心约定 PA3-17注射液是博生吉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生吉安科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款获得新药临床试验批准的靶向CD7的自体CAR-T细胞治疗产品,首个适应症为用于治疗成人复发、难治性CD7阳性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PA3-17注射液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并进入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股公司PA3-17注射液获准进入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博生吉公司拟委托公司就PA3-17注射液产品未来在大中华区市场销售、推广开展长期合作,待产品提交上市申请后,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的独家代理协议。同时,博生吉公司承诺,其后续其他产品上市后,将优先选择公司作为独家代理机构,由公司负责产品上市后的推广与销售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独家代理合作旨在充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协同发展的合作效应。公司通过独家代理模式可快速引入创新药产品,填补现有产品在CAR-T细胞治疗领域的空白,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提升公司在创新药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依托公司成熟的产业化经验与市场渠道资源,待代理产品上市后,可快速推动产品市场渗透,缩短盈利周期。此次合作高度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将以产品提交上市申请后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同时,本次独家代理产品的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且未来可能面临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等风险,本次协议的履行及其后续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其他框架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建平先生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除此以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亦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披露的《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存在未来三个月内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常实施安排,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关于CD7-CAR-T(PA3-17注射液)等产品独家代理框架协议》;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11 11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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