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7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3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为马森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关联方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南京”)根据资金筹划安排,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1年;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为1年;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1年;关联方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张家港”)根据资金安排,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期限为1年。 2025年3月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接受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委托管理MATHESONENERGYPTE.LTD.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马森南京、马森张家港)(以下合称“马森能源”)的经营活动。 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公司拟为马森南京、马森张家港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由马森液化气贸易(宁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周一峰回避表决。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提请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马森南京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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