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冠豪高新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广东·广州 2025年 11月 18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5:00开始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公司会议 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 (二)审议会议提案并表决
(四)签署相关文件 (五)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美华 联系电话:0759-2532338 指定传真:0759-2532339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 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在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遵照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内部控制起到积极作用。 为保持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 理层依据其服务质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利安达签订相关协议。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冠豪高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工商登 记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8月20日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合计回 购注销了10,55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10,557,000元,变更为1,750,279,233元。 针对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 应修订,并提请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 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冠豪高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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