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60316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25:37 中财网
原标题: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89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0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5.31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8,697,032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19%
实际回购金额100,069,013.7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77元/股~13.19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15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8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16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5.88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31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月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截至2025年11月10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回购公司股份8,697,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13.1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0.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69,013.7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8,697,032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本次拟注销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 (%)本次拟注 销股份 (股)本次不 注销股 份(股)股份数量 (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2,612,4121008,697,0320263,928,065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7,716,6002.838,697,03207,716,6002.92
股份总数272,612,4121008,697,0320263,928,065100
注1: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是截至2024年11月11日的总股本,本次拟注销后的股份总数是以截至2025年11月10日的总股本272,625,097股减去拟注销的8,697,032股得出。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本次回购前后公司无限售股份总数变动系“荣23转债”在本次回购期间转股增加股份所致。

注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原持有的7,716,600股系公司于2022年5月起实施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716,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3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注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实际控制人冯荣华、张云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目前的51.70%被动增加至53.4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共回购股份8,697,032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