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0013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杰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85,40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226%。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4,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250%;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40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6%; 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1,40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6%。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11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0.2847 份总数的 %。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5,278,200 99.8516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5,278,200 99.8516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2.09《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2.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16%;反对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7%;弃权4,000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2.11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4%;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17%;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3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潘添雨王帅棋 3. 结论性意见: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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