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00015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原标题:中成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ZG232号 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ZG23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出具的《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1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股份”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注: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的词语或简称均与《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回复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如无特殊说明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5.关于生产经营..........................................................................................................3-30 问题6.关于财务数据........................................................................................................30-43 问题8.关于关联交易........................................................................................................43-57 问题5.关于生产经营 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主要从事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不承担设备制造和系统集成,主要产品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收入主要来自峰谷电价套利价差收益,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分别为1,539.96万元、3,792.68万元、2,241.0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1.85万元、1,499.44万元和490.96万元。(2)标的资产主要在江苏、河南、广东等地开展业务,其中江苏省营业收入占比超过70%,2025年6月1日起,江苏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计价基础从下游“到户电价”调整为上游“用户购电价”,江苏省当地峰谷电价差减小,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毛利率分别为57.37%、60.68%和48.66%,最近一期呈下滑趋势。(3)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资产共有7个已运营项目、1个在建项目、1个拟建项目,规模合计113MW/326.03MWh,涉及汽车制造、通信、特殊装备制造等多个领域。(4)标的资产主要客户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鼎岳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岳科技)等,客户集中度较高。(5)标的资产投资建设储能电站所采购的储能电池主要来自宁德时代,因此主要客户与终端供应商存在一定重叠的情形。(6)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主要向通用技术集团、江苏海宏电力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宏电力)等公司采购储能电站的工程服务、运维服务,其中2023年向海宏电力采购金额为7,376.13万元,占比88.31%,海宏电力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其营业收入为3.81亿元,其中向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为5,873.84万元。(7)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62%、75.43%和66.81%,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最近一期末,标的资产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03亿元,主要系投资建设资金需求较高。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具体协议约定,包括合同各方权利义务、设备设施质量控制、节能量核定方式、分成比例是否约定随峰谷价差浮动调整、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周期、合同到期后设备所有权归属等。()结合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行业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供需状况、标的资产行业地位及市占率情况,汽车制造、通信、特殊装备制造等不同领域用电特性、对储能设施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需求的差异等,3 说明标的资产核心竞争优势及运营能力。()结合主要经营地电价政策变动情况、项目预期节能效益与实际节能效益对比情况、月度经营数据同比、环比波动情况等,量化分析政策变动对已建、在建、拟建项目投资收益率、分成收入、回本周期的影响,是否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测算并说明在现有分成比例下峰谷电价价差变动对盈亏平衡的影响,主要经营地电价政策变动是否可能导致电价价差进一步缩小,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业绩及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资产评估是否已充分考虑相关政策风险。(4)结合行业特点、销售模式及客户获取方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标的资产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客户及终端储能电池供应商重叠的商业合理性、涉及金额占比、采购价格公允性、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及收入成本会计处理合规性等,标的资产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及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5)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具体内容,工程及运维服务相关供应商是否具备储能电站建设相关资质及施工、运维能力,结合标的资产与海宏电力采购合同具体金额,说明采购金额披露准确性。(6)结合账面资金及现金流情况、盈利能力、有息负债情况等,说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较高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偿还债务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评估师结合问题(3)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具体协议约定,包括合同各方权利义务、设备设施质量控制、节能量核定方式、分成比例是否约定随峰谷价差浮动调整、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周期、合同到期后设备所有权归属等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共有7个在运营储能项目,为业主用电单位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具体协议约定情况如下: (一)合同各方权利义务 各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协议中,甲方为业主用电单位,乙方为标的公司。协议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通常约定如下: 甲方的权利方面,甲方通常享有进入储能电站内部巡查的权利。甲方的义务方面,甲方通常需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向政府或第三方申请必要的许可、批准;提供项目实施的场地及相关资料数据;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配合项目验收、调试及日常运行,并在故障发生时协助采取减损措施。部分合同还约定,若甲方转让、赠予或抵押项目场地,需保障乙方权益。 乙方的权利方面,乙方通常拥有在合同期内享有持续、不受干扰使用项目场地的权利。乙方的义务方面,乙方通常需按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完成设备集成与维护;确保其人员及委托第三方遵守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取得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批准;确保设备安装调试符合法规、技术标准及甲方合理要求;配合开展节能量的测量与验证等。 (二)设备设施质量控制 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协议,标的公司向客户提供储能设施,建设执行过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在项目投运前组织双方完成验收,确保项目建设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保证设备设施的质量。项目投运后,运营过程中,储能电站若发生运行故障,标的公司会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以保障相关设施的服务质量(若故障由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承担相应维修更换费用)。 (三)节能量核定方式 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协议,每月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抄表员共同对储能电站计量电表进行节能量测量、计算和审核。各储能电站通常使用的充、放电量的计量表计为经国家电力系统认可、校验并有相关资质报告的双向计量表计。双方据此核定电量后参照合同约定的公式计算节能效益。如果任一方不配合另一方抄录电量记录的,另一方有权单独抄表记录并通知不配合抄录电量的一方该记录将作为双方计量的依据。 (四)分成比例是否约定随峰谷价差浮动调整 根据现有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各项目分成比例固定,不随峰谷价差浮动调整。 但协议也同时约定,由项目所在地政策原因导致峰谷平电价时段或电价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无法产生节能收益的,标的公司有权解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如因政策变动导致收益产生变动,标的公司会与客户积极协商调整分成比例。 (五)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周期 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各项目客户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六)合同到期后设备所有权归属 标的公司与客户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到期后,设备所有权一般约定归客户所有,也存在部分项目未明确约定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1、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行业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供需状况 标的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商业模式,开展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工商业储能行业,其行业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供需情况如下: (1)行业市场规模 根据EESA数据,中国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自2023年起呈现快速增长,2024年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3.7GW/8.2GWh。其中,装机能量规模的同比增速为72%。 市场空间方面,根据EESA预计,2025年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量预计为12.5GWh。 中国工商业储能市场新增装机规模(2019-2024)资料来源:EESA数据库 (2)竞争格局 2023年以来工商业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受益于行业规模的快速扩张,行业参与企业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受新能源发电侧取消强制配储的政策影响,储能行业整体进入新发展阶段,摒弃强制配储时期曾存在的牺牲产品质量和性能的低价竞争,该政策影响也辐射至工商业储能行业,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阶段倒逼各储能企业依靠峰谷套利、辅助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实现盈利。面对广阔的市场前景与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标的公司等工商业储能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迭代与专注于客户需求的精细化运营,不断提升其解决方案的综合实力与服务质量,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3)供需情况 供给方面,中国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自2023年起呈爆发式增长,2024年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3.7GW/8.2GWh,其中装机能量规模的同比增速为72%,行业供给处于快速扩张阶段。 需求方面,中国工商业储能的主要应用场景分为三类:单独配置储能、光储充一体化和微电网。目前,工商业企业独立配储模式是最基础的应用场景,对于工厂、产业园区、充电站、商业楼宇、数据中心等来说,分布式储能是刚需,落地应用的项目最多。 在上述场景中,对应的主要需求为高耗能场景降本,即通过削峰填谷和需量管理等为企业节约电费;此外部分场景将工商业储能设施作为备用电源使用,能够有效缓解限电政策引发的用电焦虑,满足企业的用电需求。伴随着分时电价政策的完善和工商业储能运营模式的成熟,大量企业看到工商业储能模式具有的经济性,因此产生大量的合同能源管理需求。 综上,当前工商业储能行业快速发展,供需两侧均实现快速增长。 2、标的资产行业地位及市占率情况 (1)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是专业从事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的国有企业,经过快速发展,标的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储能电站运营经验,旗下多个储能电站运营情况良好,获得由储能领跑者联盟举办的第七届储能嘉年华盛典“中国新型储能百大品牌”称号,运营项目江苏时代15MW/52MWh用户侧储能项目获得2022年度储能行业应用创新金藤奖,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形象。 经过快速发展,标的公司积累了一定的储能电站运营经验,在聚集众多储能业内企业的储能领跑者联盟中任副理事长单位。凭借央企资源和在用户侧项目上的深耕,中技江苏已在细分场景中形成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能力,并具有大型用电客户服务的差异化竞争力。 (2)市占率情况 目前关于工商业储能行业内各企业市场占有率数据的公开信息较少,因此较难测算标的公司的具体市占率数据。但在工商业储能这一行业领域,标的公司已成功执行的多项特定下游应用领域服务案例,凭借先发优势和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已建立起较强的客户粘性与品牌认知,在部分细分市场中形成了相对领先的业务实力。因此,标的公司在工商业储能行业内已形成一定的品牌影响力。标的公司未来将依托于其核心竞争优势与精细化运营能力,以在快速增长但格局尚未固化的市场中进一步提升份额。 (二)汽车制造、通信、特殊装备制造等不同领域用电特性、对储能设施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需求的差异 截至本回复之日,标的公司在运营储能项目的客户包括宁德时代下属公司、中国铁塔东莞分公司、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覆盖汽车制造、通信、特殊装备制造等不同领域,就上述不同领域用电特性、对储能设施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需求的差异分析如下:
(三)标的资产核心竞争优势及运营能力 1、具备面向多垂直行业领域的差异化储能项目运营能力,形成一定先发优势工商业储能行业自2023年起快速增长,目前行业内参与者较多,市场规模正处于快速增长但竞争格局尚未固化的阶段,标的公司已形成面向汽车制造、通信、特殊装备制造等多垂直行业领域的储能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能力,能够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形成了一定的先发优势。 2、凭借央企资源和大型工商业客户积累,具有服务大型用电客户的经验标的公司是从事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的央企下属公司平台,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一定的资金优势,已承建并运营江苏时代15MW/52MWh用户侧储能项目、通用技术中技时代上汽18.5MW/49.95MWh用户侧储能项目、中技时代广汽用户侧储能项目、通用技术东莞基站储能节电服务项目一期等储能项目,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且各在运营项目运行稳定。标的公司已积累良好的口碑,并建立起服务大型用电客户的经验。 综上,工商业储能行业市场规模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市场竞争相对激烈但格局尚未固化,标的公司在工商业储能行业已经形成一定品牌知名度,具有多个行业领域的差异化储能项目运营能力,并积累了优质工商业客户,具有一定竞争力。 三、结合主要经营地电价政策变动情况、项目预期节能效益与实际节能效益对比情况、月度经营数据同比、环比波动情况等,量化分析政策变动对已建、在建、拟建项目投资收益率、分成收入、回本周期的影响,是否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测算并说明在现有分成比例下峰谷电价价差变动对盈亏平衡的影响,主要经营地电价政策变动是否可能导致电价价差进一步缩小,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业绩及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资产评估是否已充分考虑相关政策风险(一)主要经营地电价政策变动情况、项目预期节能效益与实际节能效益对比情况、月度经营数据同比、环比波动情况 1、主要经营地电价政策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江苏省、广东省以及河南省,标的公司适用的不同省份的分时电价政策情况如下:
以上政策中,对标的公司储能项目影响较大的江苏省分时电价政策为2025年6月1日正式实行的《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5〕426号),该政策变动影响为:(1)峰平谷电价时段调整:中午11~13点增加谷段电价,上午8~11点取消早高峰电价,原本工商业储能项目运行策略由“谷充峰放+平充峰放”,调整为“谷充峰放+谷充平放”,其中谷充平放的电价差低于平充峰放的电价差;(2)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调整:电力用户到户峰谷电价计算公式、峰谷浮动比例有所调整,导致用户购电价格浮动,从而影响客户用电习惯及峰谷价差。以上影响内容导致江苏省的储能电站充放电循环次数减少、峰谷价差套利空间下降,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项目预期节能效益与实际节能效益对比情况,月度经营数据同比、环比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储能项目涉及分时电价政策变动的区域为江苏省,其他省份受政策变动影响较小,因此以下对江苏省在运营的三个项目的预期节能效益与实际节能效益进行对比: 标的公司江苏省内三个在运营项目的2024年月均实际收入、2025年3-12月评估预测月均收入、2025年3-9月实际月均收入及2025年10-12月标的公司预计月均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标的公司2025年10-12月数据为标的公司预计数据。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江苏省内三个在运营项目月均实际收入为351.11万元,评估预测2025年3-12月月均收入为243.28万元,同比相较2024年月均实际收入减少30.71%。江苏省分时电价调整政策于2025年6月1日实施,标的公司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2月28日,评估机构在评估预测时已对政策变动的影响进行考虑。 标的公司2025年3-9月江苏省内三个在运营项目实际月均收入为231.50万元,相较评估预测月均收入略低,主要系标的公司需要结合最新分时电价政策以及业主根据最新分时电价政策而调整的用电习惯,连续通过动态调整充放电功率、精准把握业主用电负荷情况等方式多维度测试并优化充放电策略。随着充放电策略调整、标的公司经营降本增效策略的实施,根据标的公司预计,江苏省在运营项目2025年10-12月业绩能有一定提升。 (二)量化分析政策变动对已建、在建、拟建项目投资收益率、分成收入、回本周期的影响,是否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测算并说明在现有分成比例下分时电价价差变动对盈亏平衡的影响 1、政策变动对项目的整体影响 政策变动后,标的公司位于江苏的储能项目的总体最优充放策略没有改变,依旧为每天两次充放模式,但新政策下每天充放电时段由原本的“谷充峰放+平充峰放”调整为“谷充平放+谷充峰放”,具体差异如下所示:
2、政策变动对已建、在建、拟建项目投资收益率、分成收入、回本周期的影响,是否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测算并说明在现有分成比例下分时电价价差变动对盈亏平衡的影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在江苏省内签订EMC合同的项目主要为3个已建项目、1个在建项目,其中标的公司在江苏省的在建项目为通用技术中技江苏17.5兆瓦52.18兆瓦时用户侧储能项目(二期),该项目立项决策时,江苏省已公布最新分时电价政策,该项目在前期投资决策时已考虑最新分时电价政策的影响,故政策变动仅对已建项目产生影响。江苏省分时电价最新政策对已建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分成收入、回本周期的影响测算如下: 本次测算假设前提如下: (1)除分时电价政策变动以外,旧政策下的项目情况与当前情况一致;(2)项目初期即投入全部所需投资成本; (3)标的公司精细化充放电策略能够实现。 在综合考虑上述应对措施的情况下,江苏省新政策变动对各项目的影响测算如下:
(三)主要经营地电价政策变动是否可能导致电价价差进一步缩小,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业绩及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资产评估是否已充分考虑相关政策风险 如前所述,标的公司主要受江苏省电价政策变动影响,在本次资产评估时,评估机构进行收入预测时已考虑江苏省分时电价政策变动的影响。在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中,江苏省电价政策变动影响已在评估时考虑,释放了一定的政策变动风险,但仍不排除存在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地电价政策进一步调整从而导致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和毛利率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之“(一)产业政策风险”部分披露相关风险。 对于分时电价政策变动的影响,标的公司已采取了应对措施: 1 、加速在建项目建设投产,加快资源兑现 标的公司积极推动通用技术中技时代上汽17.5MW/52.18MWh用户侧储能项目(二期)的建设工作,该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内投产,标的公司经研判后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可在2025年内完成项目的建成投产,并在2025年内产生一定收益。 2、积极开拓市场,开发新项目储备 评估机构本次对标的公司进行收益法评估时,预测收益主要为标的公司已签署EMC合同的9个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除以上项目外,标的公司新签海南巴陵化工用户侧储能项目,尚在履行国资内部审批程序的项目为盐海化工用户侧储能项目、厦门新能安用户侧储能项目和中原特钢(二期)用户侧储能项目等项目,相关项目预计2026年投运,能够对标的公司2026年及之后的业绩形成一定支撑。 3、降本增效,发掘储能项目多元化收益模式 标的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一方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高自身运营管理效率,通过精细化运营策略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另一方面,公司正在积极发掘储能项目的多元化收益模式,从当前的峰谷价差套利转向多元化价值创造,既可作为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参与省内电力需求响应,获取收益,也可在电力现货市场常态化运行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获取收益。 四、结合行业特点、销售模式及客户获取方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标的资产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客户及终端储能电池供应商重叠的商业合理性、涉及金额占比、采购价格公允性、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及收入成本会计处理合规性等,标的资产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及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一)结合行业特点、销售模式及客户获取方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标的资产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1、行业特点 标的公司从事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主要产品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属于工商业用户侧储能行业范畴。工商业用户侧储能行业属于新兴行业,根据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国内第一张覆盖能源全产业链的主流产经类报纸《中国能源报》,2023年是我国工商业储能的发展元年。近年工商业储能行业增长迅速,据EESA数据,中国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自2023年起呈爆发式增长,2024年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3.7GW/8.2GWh。 工商业储能行业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一般以项目制形式开展,能源服务方投资建设储能电站或储能设备,并以能源服务的形式提供给用户,与其按约定比例分享储能带来的收益。工商业储能系统的主要成本包括电池、储能变流器等关键组件,整体成本较高,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储能电站建设,并在10-20年的运营期内通过电力的峰谷价差套利逐步收回建设成本。因此,储能电站建设的资金成本是工商业储能运营行业新进入者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从而构成了进入行业的资金壁垒。 2、销售模式及客户获取方式 标的公司成立初期,采用了先聚焦于少数大客户,打造标杆项目、验证商业模式、树立行业口碑,然后再横向拓展客户、复制成功案例经验的发展战略。标的公司获取客户的方式主要包括商务洽谈、招投标、原有客户追加项目等,具体如下:(1)标的公司通过积极参加行业展会、商务治谈等方式获取客户,并通过对客户进行拜访、实地考察、沟通需求等确定合作意向,签订订单或合同。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具有优秀信用资质的大型工商业企业,如宁德时代,客户自身的营业规模、用电量催生了较多的合同能源管理需求,同时亦设立了较高的供应商准入门槛。标的公司通过实地考察、沟通需求、设置定制化方案等方式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后达成合作。 (2)标的公司部分客户通过招投标方式在公开途径获取,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央企下属公司,上述用户有自己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和管理制度,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从技术、价格、规模等客观因素来公开、公平地选择合格供应商。 (3)标的公司通过已运营的储能项目与用户形成良好合作关系,并新增储能电站相关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二期)或通过良好口碑将储能电站相关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逐步拓展至其他客户。如标的公司通过已运营的储能项目与宁德时代下属子公司及东莞铁塔形成良好合作关系,获得了用户认可,并将储能电站相关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逐步拓展至宁德时代下属其他公司或针对同一用户新增了二期储能项目。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由于目前无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开展的业务完全一致,因此选取主营业务中包含储能运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终选取南网储能、普路通、江苏新能、协鑫能科作为标的公司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由于上述可比公司的储能运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且未单独披露储能运营业务客户的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占比数据,因此无法获得同行业可比公司储能运营业务的客户集中度数据与标的公司进行比较。 4、标的资产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工商业储能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宁德时代下属子公司及东莞铁塔、业用户侧储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获得行业认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体现。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积极开发新客户、新增投运储能项目,标的公司客户数量有所增加,主要客户宁德时代下属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由于标的公司与客户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限多在10年以上,签署EMC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会持续产生业务收入,因此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销售结构较为稳定,标的公司的客户集中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综上,工商业用户侧储能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且主要通过项目制服务客户,具有一定的资金壁垒。标的公司成立初期主要聚焦于少数集团类大客户打造标杆项目,并且通过在集团类客户体系中进一步拓展的方式开展业务,且主要客户的储能项目运营周期较长,能够为标的公司长期贡献收入,导致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客户集中度较高。 (二)客户及终端储能电池供应商重叠的商业合理性、涉及金额占比、采购价格公允性、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及收入成本会计处理合规性 1、客户及终端储能电池供应商重叠的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部分储能电站相关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客户为宁德时代下属公司,同时标的公司部分储能电站中终端电池零部件的制造商为宁德时代。宁德时代下属公司作为储能电站业主方签署的EMC合同中未指定储能电站电池供应商或约定电池使用标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EPC工程承包商为标的公司进行储能电站的“交钥匙工程”建设,EPC工程承包商主要负责根据储能电站技术方案,进行储能电站所需的一切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质保维修工作,即EPC工程承包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选择。宁德时代是全球储能电池领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产品在多个大型储能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具备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项目落地经验。标的公司的EPC总承包方选择宁德时代作为储能电池供应商,主要基于其在储能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产品性能和项目应用经验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此外,标的公司EPC工程承包商并非贸易商,其需要采购宁德时代电池零部件进行集成或者从其他上游供应商采购宁德时代电池零部件进一步集成后的产品完成储能电站整体建设,并非采购宁德时代电池后直接交付给标的公司。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EPC工程承包商提供储能电站的“交钥匙工程”建设,不存在标的公司客户或者标的公司指定承包商采购宁德时代电池的情况。EPC工程承包商存在采购宁德时代电池零部件或从其他上游供应商采购宁德时代电池零部件集成产品的情形,主要是基于项目技术方案、成本控制和交付风险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具备商业合理性。 2、涉及金额占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并未直接向宁德时代采购储能电池。标的公司储能项目建设主要系采购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由EPC工程承包商设计项目方案,并自主采购电池组、BMS、EMS、变压器、PCS等核心零部件,再进行安装、集成与调试等,最终向标的公司交付可稳定运行的储能电站。因此,无法获取标的公司EPC工程服务承包商或其上游供应商向宁德时代采购储能电池的金额,亦无法穿透计算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及终端储能电池供应商重叠涉及金额占比。 3、采购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储能电站EPC工程服务总承包方,由EPC工程服务总承包方基于对市场需求、技术规范及经济效益等多方面因素考量后选定电池组、变压器等储能电站核心零部件的终端供应商,系EPC工程服务总承包方作出的独立商业决策。且EPC工程服务总承包方最终交付可稳定运行的储能电站,无法穿透获取向宁德时代采购电池的金额明细,因此选取报告期内2023年、2024年所建设不同储能电站的电池设备入账原值计算项目储能电池平均单价,具体如下:
根据市场公开信息,随着技术进步和原材料价格下降,近年来电池组单位功率投资成本呈现稳步下降趋势,宁德时代储能电池单价亦随之逐年降低。根据北极星储能网信息显示,2023年及2024年,宁德时代储能电池单价分别为0.87元/Wh及0.62元/Wh。 经与上述市场价格对比分析,标的公司储能电站中电池设备单价略高于宁德时代储能电池单价,主要系标的公司储能电站中电池设备入账价值包含EPC工程服务总承包方进行的安装、集成与调试等工作成本。 综上,标的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储能电站EPC工程承包商,未发现标的公司储能项目电池设备入账单价与公开信息查询的宁德时代储能电池价格存在显著差异,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4、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及收入成本会计处理合规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部分储能电站相关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客户为宁德时代下属公司,标的公司储能电站的EPC工程承包商使用宁德时代的储能电池系其自主选择,标的公司并未指定EPC工程承包商使用宁德时代的电池,上述购销交易系各自独立产生,并非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及终端储能电池供应商重叠相关交易系独立产生,均基于真实业务背景开展,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在会计处理上,标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相关销售与采购交易分别独立核算,未合并列示或抵销,确保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三)标的资产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及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其中,向宁德时代下属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合计金额占当期主营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2%、91.96%、85.15%,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存在较大依赖。 标的公司成立初期,确定了先聚焦于少数大客户,打造标杆项目、验证商业模式、树立行业口碑,然后再横向拓展客户、复制成功案例经验的发展战略。随着商业模式验证成功和项目经验的逐渐丰富,标的公司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及客户开发,报告期内已成功开拓东莞铁塔、中原特钢等大型客户,同时正在跟踪通信、钢铁、互联网、化工、汽车、航空等多个领域的项目机会,未来客户集中度预计将有所降低。 此外,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限多在10年以上,在经营过程中与行业内优质客户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双方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同提升市场影响力。标的公司与客户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通过与客户深度交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客户的良好反馈进一步加强了客户与标的公司的合作意愿,预计不会出现因客户变动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受到影响的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存在较大依赖,但标的公司正在积极开拓新客户,且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协议约定服务期限较长,预计不会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具体内容,工程及运维服务相关供应商是否具备储能电站建设相关资质及施工、运维能力,结合标的资产与海宏电力采购合同具体金额,说明采购金额披露准确性 (一)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为储能电站EPC工程服务、运维服务企业,主要采购内容为储能电站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运维服务、运营管理服务等。报告期内,中技江苏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二)工程及运维服务相关供应商是否具备储能电站建设相关资质及施工、运维能力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工程及运维服务相关供应商包括储能电站工程施工方和运维服务提供商等。其中,标的公司储能电站的工程施工方包括江苏海宏电力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宏电力”)、广东正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工业”)和河南锐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盛电力”)。标的公司储能电站的主要运维服务提供商包括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智维”)、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新能源”)、锐盛电力、广东三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亦科技”)和北京索英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英电气”)。相关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1、储能电站工程施工方相关资质及基本情况
正德工业成立于2016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与专精特新小巨人,专注于为全球工业客户提供锂电池智能装备研发制造与“一站式交钥匙”EPC工程服务。正德工业拥有40余项专利,依托BIM3D设计与模块化施工体系,提升项目效率并降低客户成本风险。 锐盛电力成立于2018年,主要从事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变电站工程施工、电力电缆照明系统施工、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配套高低压电力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服务、光伏发电储能项目。 2、运维服务提供商相关资质及基本情况
正泰智维成立于2019年7月,上市公司正泰电器(601877.SH)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系专注于第三方电力运维的综合能源服务商,依托正泰集团十余年的新能源产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应用智能化手段,为客户提供全地域、全类型、全电压等级的运维服务响应。 协鑫新能源成立于2015年5月,与上市公司协鑫能科(002015.SZ)属于同一集团内企业,依托多年电力行业管理和新能源多业态电站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能够为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风电、储能、移动能源等新能源、综合能源客户,提供基于数据驱动的设备预警、智能诊断、维修决策、现场运维、技改优化、备件供应等一站式服三亦科技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方面,三亦科技持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此外,三亦科技已获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等级证书(等级为四级)。(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