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永臻股份(603381):担保额度调剂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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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7:56:0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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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永臻股份: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
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1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捷众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2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捷诺威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 | 5,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5,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25,821.32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86.8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臻股份”、“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捷诺威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诺威”)向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通支行(以下简称“海盐农商行元通支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捷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捷众”)向海盐农商行元通支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20,000万元。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新增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10,000万元。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外,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
方 | 被担保方 | 本次调剂
前担保额
度 | 本次调剂
金额 | 本次调剂
后担保额
度 |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含本次) | 尚未使用
担保额度
(含本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永臻科技(芜湖)
有限公司 | 100,000.00 | -6,000.00 | 94,000.00 | 135,465.00 | 20,000.00 |
| | 浙江捷众新材料有
限公司 | 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0 |
| | 浙江捷诺威汽车轻
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 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0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在前述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捷诺威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捷诺威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永臻股份持股100% | | |
| 法定代表人 | 汪献利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24MA2CULWB6E |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4月22日 | | |
| 注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君黄公路望海段55号 | | |
| 注册资本 | 11400
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有色
金属合金制造;模具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通信设备销售;模具销
售;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0,020.72 | 16,692.27 |
| | 负债总额 | 16,727.23 | 16,773.76 |
| | 资产净额 | 3,293.49 | -81.49 |
| | 营业收入 | 10,399.96 | 10,834.35 |
| | 净利润 | -1,922.58 | -1,310.83 |
2、被担保人二:浙江捷众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捷众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全资子公司捷诺威持股100% | | |
| 法定代表人 | 苏晶明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24MA2LB81675 | | |
| 成立时间 | 2021年8月5日 | | |
| 注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金禾路1号1幢519-3室 | | |
| 注册资本 | 258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
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372.37 | 1,414.51 |
| | 负债总额 | 1,000 | 990.53 |
| | 资产净额 | 372.37 | 423.98 |
| | 营业收入 | 77.32 | 0 |
| | 净利润 | -51.55 | -45.49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捷诺威、浙江捷众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捷诺威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海盐农商行元通支行
保证人:
永臻股份
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5,000万元
(二)浙江捷众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海盐农商行元通支行
保证人:
永臻股份
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1,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捷诺威、浙江捷众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运营状况稳健,资信记录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325,821.32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85%。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涉及外币的按2025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