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风光(688439):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时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101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审议会议以下议案: 1.《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经营许可的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有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授信融资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其他金融服务。 其中,综合授信额度、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均为15亿元,有效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议案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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