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002107):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2024年末,中喜拥有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442名、从 业人员总数145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30 名。 2024年度服务客户88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41,845.83万元(审 定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575.89万元(审定数);证券业务 收入12,260.14万元(审定数)。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0家。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7次,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 13次;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2次;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1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巩平,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6 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月开始在中喜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9年,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亚光,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自201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7月开始在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欢欢,201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10月开始在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喜及以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 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业务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经双方协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为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6 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 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 实际,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 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喜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证明 材料。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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