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30111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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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9:10:4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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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佳缘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
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朱伟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60,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18%),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4%)。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朱伟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5年1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22%,其持有公司的股份由10,560,340股变更为10,066,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8.1756%降低至7.7934%,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具体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朱伟华 | | |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朱伟华先生于2025年1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22%,其持有公司的股份由
10,560,340股变更为10,066,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8.1756%
降低至7.7934%,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 |
| 股票简称 | 佳缘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117 |
| 变动类型
(可多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选) | | |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A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 A股 | 493,700 | 0.3822 | | |
| 合计 | 493,700 | 0.3822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560,340 | 8.1756 | 10,066,640 | 7.793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2,640,085 | 2.0439 | 2,146,385 | 1.661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920,255 | 6.1317 | 7,920,255 | 6.1317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朱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60,34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18%),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2,6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4%)。本次减持情况与
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 是□ 否?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