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002334):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002334 2025-051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94,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2%,最低成交价格为5.38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792 62014923 . 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 ,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823.50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公告1.01% 时公司总股本的 ,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参加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181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823.50万份,每份份额为1股,实际缴纳认购资金共计3,952.80万元,实际认购股数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涉及杠杆资金和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823.50万股公司股票2025 11 10 —2025 已于 年 月 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01%,过户价格为4.80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1%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12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标的股票分三期归属,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参加对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本计划进行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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