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00585 2025-04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16号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娟华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71,111,111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943,3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6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1,911,1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37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35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2%。 8、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7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7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7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7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7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7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99.9760%;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14%;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表决结果:通过。 3.11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1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3%;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薛娟华女士、赖满英女士、赖振东先生、王善怀先生、史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6.01选举薛娟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91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7%。 表决结果:通过。 6.02选举赖满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91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20%。 表决结果:通过。 6.03选举赖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918,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5%。 表决结果:通过。 6.04选举王善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918,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3%。 表决结果:通过。 6.05选举史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918,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8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蔡雪辉先生、帅立国先生、欧阳本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7.01选举蔡雪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918,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5%。 表决结果:通过。 7.02选举帅立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918,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08%。 表决结果:通过。 7.03选举欧阳本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91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和周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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