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301486):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基于本次交易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胤宏、庞霖霖 2025年 11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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