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603955):大千生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20:35:29 中财网
原标题:大千生态:大千生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5-07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累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该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予以调减。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源先生、段力平先生、凌小晋先生、杜国扬先生、丁燚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编制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源先生、段力平先生、凌小晋先生、杜国扬先生、丁燚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以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编制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源先生、段力平先生、凌小晋先生、杜国扬先生、丁燚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编制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源先生、段力平先生、凌小晋先生、杜国扬先生、丁燚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与特定对象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源先生、段力平先生、凌小晋先生、杜国扬先生、丁燚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就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将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源先生、段力平先生、凌小晋先生、杜国扬先生、丁燚先生已回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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