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力科技 股票代码:3004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赵彤宇 住所及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 一致行动人: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银天大厦423-8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银天大厦423-8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未变动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权益公司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2、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52,829,602股,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352,829,602股为总股本计算。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赵彤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1011019****** 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68649005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晓艳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银天大厦423-8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银天大厦423-8室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股东构成:赵彤宇持股100%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赵彤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彤宇先生持有万丰隆100%的股权,为万丰隆的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偿还质押融资债务及自身资金使用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5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万丰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1,716,02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0.33%),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27,91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 截至目前,赵彤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2025年9月9日披露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万丰隆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彤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万丰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1,716,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17%。其中,赵彤宇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26,925,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为35.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彤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73.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彤宇先生持有光力科技123,195,241股,其中16,94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万丰隆持有光力科技14,790,779股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五、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在2019年7月2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赵彤宇先生持有公司74,053,541股A股普通股,占公司当时总股份数的38.6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应当披露的情况 截至目前,赵彤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任一致行动人万丰隆总经理、郑州芯力波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等。赵彤宇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赵彤宇先生于2024年10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4号),指出公司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未经当事人签字确认,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披露不规范等问题。对赵彤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截至2024年11月底,相关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彤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光力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此外,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彤宇 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签章):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蔡晓艳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赵彤宇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一致行动人(签章):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蔡晓艳 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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