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园(600525):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23:25:44 中财网
原标题:ST长园: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509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8年起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截至2024年末已连续审计7年。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审计服务资源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变更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审计收费16,899.4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8月31日,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具体包括: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具体包括: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廖家河,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家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其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2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 号姓名处理处罚 日期处理处罚 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廖家河2023年9 月22日行政监管 措施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北 京监管局因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 审计项目,被出具警示 函。
2廖家河2024年5 月13日行政监管 措施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福 建监管局因深圳市爱迪尔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被出 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次审计费用不含税合计330万元,与2024年度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其他年报相关小报告费用20万元。

(三)近三年受到处罚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共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具体如下:
(1)2024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涉及项目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2)2025年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涉及事由为执业质量检查。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自2018年起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截至2024年末已连续审计7年。上会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否定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上会自2018年起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截至2024年末已连续审计7年。《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审计服务资源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变更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同意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德皓国际)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规定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公司向3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投标邀请,并由公司招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经评标,公司拟聘任本次评标中综合得分最高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相关信息已在公司官网刊登。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力及相关资源配备、人员信息等信息资料,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董事会已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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