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300298):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9日、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11月13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根据《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股票数量为3,000,000股。 2024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3%,过户价格为25.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120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最长为9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分8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72个月、84个月、9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为12.50%。 截至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对应可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3,000,000股)12.50%的股份3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按照《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股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12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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