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3012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22:06:19 中财网
原标题:艾布鲁: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5-057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下午(星期四)14:30
2、会议召开形式:公司在现场会议的基础上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7层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儒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82,582,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1,631,95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950,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950,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950,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1%。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7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0%;反对30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0%;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710%;反对30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86%;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6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2%;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028%;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84%;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6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2%;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028%;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84%;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6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2%;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028%;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84%;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6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2%;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028%;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84%;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3%;反对31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6%;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610%;反对31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78%;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6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3%;反对31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6%;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818%;反对31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78%;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6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8%;反对31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6%;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450%;反对31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78%;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2,26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1%;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9%;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711%;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84%;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6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1%;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9%;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711%;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84%;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2,26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4%;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9%;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765%;反对307,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84%;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谭闷然、袁慧芬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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