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5-4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时45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77号D楼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忠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51人,代表 股份127,038,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044%(截至 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36,418,21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股份数为4,380,0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 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32,038,214股)。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 份123,770,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480%。 (二)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3,267,9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4%。 (三)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 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7人,代表股份3,275,7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6,05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70%;反对941,3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0%;弃权40,7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217%;反对941,3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358%;弃权40,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5%。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5,97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33%;反对970,9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43%;弃权92,0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1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520%;反对970,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95%;弃权9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6%。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5,982,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8%;反对975,9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2%;弃权80,0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657%;反对975,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21%;弃权80,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2%。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6,421,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9%;反对535,5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5%;弃权80,8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857%;反对535,5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77%;弃权80,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6%。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6,453,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01%;反对543,0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4%;弃权41,3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626%;反对54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66%;弃权41,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8%。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5,976,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42%;反对978,9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6%;弃权82,9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856%;反对978,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837%;弃权82,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8%。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慧、许玲玉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 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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