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300198):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5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3日在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志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工商经办人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表决情况:同意5人,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完成后制度名称调整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表决情况:同意5人,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表决情况:同意5人,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表决情况:同意5人,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人,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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