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保立佳(301037):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6:10:16 中财网
原标题:保立佳: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最新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5.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4.59%,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3.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523.4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71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其中,公司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新材料”)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202,900万元;为上海保
立佳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供应链”)提供的担保额
度累计不超过3,950万元;为上海保立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立佳贸易”)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26,650万元;
为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立佳”)提供
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29,190万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相关银行签署对外担保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授信单位本次提供 担保金额 (万元)
1公司上海新材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10,000
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4,000
3    
  上海供应链  
    100
4    
  保立佳贸易  
    1,000
5    
  安徽保立佳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巷支行4,99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主债务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
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
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下债务被债权
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下债务提前
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主债务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
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
证责任。

(三)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的《普惠
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主债务人:上海保立佳供应链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
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四)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主债务人:上海保立佳贸易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
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
证责任。

(五)公司与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巷支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巷支行;
2、主债务人: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
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
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能够支持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
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信用状况
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的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71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4.59%。公司(不包含子公司)为
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8.55亿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83
亿元,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2.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353.7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上海新材料);
(二)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上海新材料);
(三)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的《普惠
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上海供应链);
(四)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保立佳贸易);
(五)公司与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巷支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安徽保立佳)。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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