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6.0808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8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03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建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四)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六)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八)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可归属人数合计41名,可归属数量为86.0808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实际控制人之一浦迅瑜持有公司股份数由6,131,223股增加至6,158,457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30日出具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333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10月28日止,公司指定的专项银行账户已收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参与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玖佰玖拾叁万叁仟染佰贰拾肆元叁角贰分。 根据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1月13日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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