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5-06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1 称“红粹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7,981,4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39%。其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3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1%;剩余质押股份15,7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33%。 2.2025年4月10日,红粹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090,000股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当时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54.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5-012)。 3.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红粹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红粹投资剩余质押股份数15,72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56.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33%。
1.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解除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红粹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