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688386):泛亚微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以直接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建议,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850.8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公司仅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仅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司仅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司仅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公司仅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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