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603709):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7:40:24 中财网
原标题: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6日

目 录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下午14:30正式开始,股东发言时应向股东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会主持人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股东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十、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英国中心 26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出席人员
1、2025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议案说明并审议: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四)股东投票表决;
(五)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六)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中的 2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中的 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43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2,617.15万股变更为12,607.72万股,注册资本由12,617.15万元变更为12,607.72万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17.15万元。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07.72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2,617.15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617.15万股,无其他 类别股。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2,607.72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607.72万股,无其他 类别股。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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