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5-073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20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晗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 40,286,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4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6,328,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2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3,957,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4,333,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76,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3,957,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2%。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25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0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8%;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25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0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8%;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25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0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8%;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52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35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15%。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52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35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15%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52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35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52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35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52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35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52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35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52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35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52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35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弃权7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泰和泰(广州)事务所郑怡玲律师和李伟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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