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002793):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9:56:12 中财网
原标题:罗欣药业: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102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振腾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55弄4号前滩世贸中心一期A栋7层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下午3:00。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271人,代表股份315,014,5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674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87,588,48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808,358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219,503股,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1,560,625股)。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41,645,1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3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68人,代表股份73,369,3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1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64人,代表股份14,664,8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79,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8%;反对719,8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5%;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968,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34%;反对11,029,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14%;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36,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760,9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7,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78%;反对760,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0%;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2%。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韩风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4,250,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4%;反对718,4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1%;弃权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14,243,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4%;反对724,6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弃权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14,250,6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5%;反对724,6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弃权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14,266,8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7%;反对708,4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9%;弃权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14,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9%;反对707,8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7%;弃权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14,248,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8%;反对726,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6%;弃权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14,250,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6%;反对724,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弃权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07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14,252,8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2%;反对723,9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0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14,252,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0%;反对724,6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14,283,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9%;反对722,7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4%;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14,266,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反对701,8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58,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1%;反对718,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58,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1%;反对718,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52,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0%;反对724,5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45,6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9%;反对729,4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6%;弃权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82,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5%;反对717,5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8%;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7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4%;反对724,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48,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7%;反对729,4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6%;弃权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75,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3%;反对724,5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杨振华律师、宋婷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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