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宏立 股票代码:30086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甘德宏 住所:四川省大邑县大邑大道******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128号(经济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文秀 住所:四川省大邑县晋原镇******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128号(经济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德宏 注册地址: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2-11-01A 通讯地址: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2-11-01A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甘德君 住所:四川省大邑县王泗镇******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128号(经济开发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其它重大事项.....................................12 第六节备查文件.........................................1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甘德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大宏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甘德宏、张文秀。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系甘德宏、张文秀控制的企业,甘德君为甘德宏之弟。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3,247,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及变动前后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3,348,800股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至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0%。 本次权益变动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甘德宏、张文秀、甘德君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票为限售股,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甘德宏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甘德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76,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4%。 甘德宏及张文秀控制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180,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7%。 2、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甘德宏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3、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经核查,甘德宏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4、上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5、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甘德宏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文秀为公司董事 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文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21,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4%。 甘德宏及张文秀控制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180,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7%。 2、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张文秀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3、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经核查,张文秀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4、上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5、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文秀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甘德君为公司副总经理 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甘德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9,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 2、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甘德君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3、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经核查,甘德君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4、上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5、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甘德君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甘德宏(签字) 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文秀(签字) 日期:2025年11月 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甘德君(签字) 日期:2025年11月1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甘德宏(签字) 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此页无正文,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文秀(签字) 日期:2025 年11月14日 (此页无正文,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此页无正文,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甘德君(签字) 日期: 2025年 11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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