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000931):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20:06:05 中财网
原标题:中 关 村: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2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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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号鹏润大厦 座 层 号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128,100,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4,10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7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2人,代表股份3,997,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刘伟女士、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辛毅先生、尚颖女士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265,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1%;反对55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7%;弃权2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185%;反对55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74%;弃权2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41%。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491,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36%;反对1,323,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3%;弃权2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9,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562%;反对1,323,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72%;弃权2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66%。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子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49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86%;反对1,3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5%;弃权2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137%;反对1,3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73%;弃权2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90%。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子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492,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44%;反对1,326,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弃权2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797%;反对1,326,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663%;弃权2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40%。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子议案。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22,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8%;反对1,296,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0%;弃权2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0,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288%;反对1,296,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171%;弃权2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41%。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子议案。

3.00关于公司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7,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000,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0%;反对79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0%;弃权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8,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826%;反对79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07%;弃权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67%。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4.00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05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5%;反对742,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7%;弃权3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1,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144%;反对742,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89%;弃权3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67%。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股东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主持股东会的推举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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