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22:21:04 中财网
原标题: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3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92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1,087,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924%;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89人,代表股份21,716,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03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48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49,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41%。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8,465,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646%;反对票2,2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4959%;弃权票3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95%。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094,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261%;反对票2,2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74%;弃权票3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5%。

议案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4,322,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5.5226%;反对票6,3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831%;弃权票4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943%。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4,951,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493%;反对票6,3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34%;弃权票4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3%。

2.0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4,106,7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5.3798%;反对票6,6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3770%;弃权票3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432%。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4,735,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555%;反对票6,6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522%;弃权票3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23%。

2.03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4,030,8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5.3295%;反对票6,52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3194%;弃权票5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511%。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4,659,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5060%;反对票6,5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511%;弃权票5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29%。

2.04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4,116,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5.3860%;反对票6,42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2537%;弃权票5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603%。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4,745,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993%;反对票6,4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943%;弃权票5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64%。

2.05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3,628,9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5.0635%;反对票6,79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4989%;弃权票6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4376%。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4,257,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554%;反对票6,7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004%;弃权票6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43%。

2.06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3,865,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5.2200%;反对票6,68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4272%;弃权票5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528%。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4,494,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439%;反对票6,6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012%;弃权票5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48%。

议案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8,048,7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9888%;反对票2,57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037%;弃权票4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74%。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677,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8%;反对票2,5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533%;弃权票4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89%。

3.02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7,929,6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9100%;反对票2,6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690%;弃权票4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209%。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558,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93%;反对票2,6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78%;弃权票4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29%。

3.03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7,614,6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7015%;反对票2,89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135%;弃权票5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85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43,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088%;反对票2,8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126%;弃权票5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6%。

3.04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8,005,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9602%;反对票2,7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8079%;弃权票3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19%。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634,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084%;反对票2,7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781%;弃权票3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35%。

3.05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7,756,6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7955%;反对票2,82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8684%;弃权票5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600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361%。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385,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627%;反对票2,8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990%;弃权票5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83%。

3.06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8,033,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9786%;反对票2,4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6123%;弃权票6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4091%。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662,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364%;反对票2,4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74%;弃权票6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62%。

3.07审议通过《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87,370股,其中赞成票147,847,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8555%;反对票2,4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6126%;弃权票8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5318%。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476,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0804%;反对票2,4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97%;弃权票8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姚远、王娟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2、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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