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688268):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8:51:32 中财网
原标题: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8,55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8,556股已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30.492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999.6365万元,公司股本由12,030.4921万股变更为11,999.6365万股。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8,55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及使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2023年2月14日,公司完成第一期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8,556股,占公司总股本120,310,880股的比例为0.48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63元/股,最低价为60.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3,367.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3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1.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7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3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已于2023年6月6日将27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至1名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并完成登记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除上述使用外,第一期回购计划尚余308,55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将第一期回购计划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8,556股已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预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304,921股减少至119,996,365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 份数量注销后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81,0000.07 81,0000.07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20,223,92199.93-308,556119,915,36599.93
其中:回购 专用证券账 户695,4250.58-308,556386,8690.32
总股本120,304,921100.00-308,556119,996,365100.00
注:鉴于公司“华特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最终股本变动数据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公司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308,556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65%。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公司将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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