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6884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9:16:04 中财网
原标题:汇成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6
普通股股东人数1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23,852,67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23,852,6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37.269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269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瑞俊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323,418,48199.8659109,0020.0336325,1950.1005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323,396,08199.8590119,4020.0368337,1950.1042
3.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84,604,02087.880738,916,46312.0167332,1950.1026
3.02、议案名称:《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 ( )票数比例 % ( )票数比例 % ( )
普通股284,604,02087.880738,916,46312.0167332,1950.1026
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323,360,76199.8481154,3220.0476337,5950.1043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1关于聘任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63,00 7,25899.3155109,0 020.1718325,1 950.5127
4关于调整独立 董事薪酬的议 案62,94 9,53899.2246154,3 220.2432337,5 950.532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3.01、议案3.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和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已表决通过;3、本次股东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与议案4存在利害关系的公司股东应当对议案4回避表决,本次会议无相关股东参会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磊、孙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汇成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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