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3008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 企业总部园C1栋9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杨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83人,代表股份数282,876,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46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 表股份数279,869,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3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数3,007,27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175人,代表股份数3,055,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 股份数48,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股份数3,007,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32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2,581,6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58%;反对277,8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82%;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0.006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60,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3548%;反对277,809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921%;弃权16,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0.5531%。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 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2,572,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26%;反对286,9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14%;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0.006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51,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0570%;反对286,909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899%;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0.5531%。 2.0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282,50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88%;反对346,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24%;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4,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8577%;反对346,109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3274%;弃权24,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149%。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706,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330%;反对2,152,8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7610%;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7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8.9901%;反对2,152,817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4568%;弃权16,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5531%。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704,4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322%;反对2,154,9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7618%;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8.9214%;反对2,154,917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5255%;弃权16,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5531%。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706,4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329%;反对2,152,9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7611%;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8.9868%;反对2,152,917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4601%;弃权16,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5531%。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595,8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938%;反对2,263,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8002%;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5,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3671%;反对2,263,517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0798%;弃权16,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5531%。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676,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222%;反对2,183,1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7718%;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5,4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9965%;反对2,183,177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1.4504%;弃权16,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5531%。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674,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215%;反对2,185,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7725%;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3,3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9277%;反对2,185,277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1.5192%;弃权16,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5531%。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673,2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212%;反对2,185,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7725%;弃权1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3%。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2,4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996%;反对2,185,277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1.5192%;弃权17,76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5812%。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657,0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155%;反对2,202,3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7785%;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6,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3701%;反对2,202,317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2.0768%;弃权16,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55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冯曼律师和王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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