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22:30:45 中财网

原标题:豪美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6、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与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 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 1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4,975.15万 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 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 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向特定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会授权董事会 荐人(主承销商 募集资金总额除 的30%,即不 通过深交所审 会授权人士根据 的保荐人(主承 决议日至发行日 回购、员工股权 发行的股票数 额不超过189,74 如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华东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 能扩充项目67,680.8547,852.14
2华南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 能扩充项目63,189.7455,418.80
3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23,233.6815,726.60
4华南生产基地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15,483.9314,746.60
5补充流动资金56,000.0056,000.00
合计225,588.20189,744.14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以及未来分红规划等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公司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通过深交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2、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 录...........................................................................................................................5
释 义...........................................................................................................................7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8一、公司基本情况...................................................................................................8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8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3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13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16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7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7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17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8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9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19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34四、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35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36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36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37
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和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38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38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38第四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39
一、市场风险.........................................................................................................39
二、经营风险.........................................................................................................39
三、财务风险.........................................................................................................4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41
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风险.............................................................42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44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44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46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8第六节公司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53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53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55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5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56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57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59

 文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豪美新材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豪美投资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南金贸易南金贸易公司
泰禾投资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的行为
预案、本预案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公司章程》《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法律适用意见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HaomeiNewMaterials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25,490.8414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卫峰
2004 8 20
成立时间: 年月 日
上市日期:2020年5月18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988
股票简称:豪美新材
注册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办公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复合材料、轻合金材料、建筑智能系统产品、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鼓励支持,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2012 -2020
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年 年)》《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明确指示,汽车轻量化是未来
 要方向,属于 汽车轻量化国家大力推动的 关行业的扶持 
政策部门时间主要内容
《汽车以旧换新补 贴实施细则》商务部等2024年4月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 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 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 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 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 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 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 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进一步推动新 能源汽车换代更新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年 本)》发改委2024年3月将汽车轻量化材料列为鼓励类行业
《汽车行业稳增长 工 作 方 案 (2023-2024年)》工信部、财政 部、交通运输 部、商务部、 海关总署、金 融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2023年8月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进一步 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组 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 企业开发更多先进适用车型,推动 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做好2023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23年1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 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促进绿色消费实 施方案》发改委2022年1月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 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 车辆购买限制
《“十四五”原材 料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科技 部、自然资源 部2021年12月进一步要求实施大宗基础材料巩固 提升行动,提升高强铝合金、复合 材料等综合竞争力。此外,还要求 扩大中高端材料内需,挖掘高性能 铝材等高端材料消费潜能
《重点新材料首批 次应用示范指导目 录(2021年版)》工信部2021年12月重点收录了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关 键战略材料等304种,并重点列示 了航空用高性能铝型材、轻量化铝 合金挤压材等
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规划(2021- 2035年)》国务院2020年11月到2025年,我新能源汽车市场竞 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 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 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 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 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 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 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
    
   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 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2、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能源和环境问题已成为国家发展必须关注的重要 问题,推进节能减排、绿色发展逐渐成为全球共识。新能源汽车是用能端电能替 代的重要形式。新能源汽车实现了交通出行领域电能对化石燃料的替换,实现出 行领域的零碳排放。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于 控制碳排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汽车电动化成为各国家在交通领域长期支持的 方向。 在“双碳”目标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政策体 系的引导下,我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2025年1-9月,新能源 汽车销量达到1,122.8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超过45%,政策红利与环保需求 形成双向牵引,加速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 2016至2025年1-9月中新能源汽车销量及渗透率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3、轻量化是汽车制造业重要的发展趋势,铝合金已成为汽车轻量化重要的应用材料之一
在全球汽车产业向电动化、低碳化转型的背景下,轻量化已成为汽车制造业重要的发展趋势。铝合金凭借其优异的强度重量比、成型工艺灵活性及循环利用价值,已成为目前重要的汽车轻量化材料之一。

以欧盟为代表的国际组织率先建立严苛的车辆能耗监管体系,于2018年开始实施世界轻型车辆测试程序,要求2020年欧盟新车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降至95g/km。与此同时,中国依托“双碳”战略构建了严格的乘用车能效监管框架,明确2025年实现4L/100km的油耗限值目标,较2020年标准再收紧20%。在此政策驱动下,轻量化技术被证实可使整车能耗降低,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尤为显著。

据《电动汽车车身结构轻量化研究》,若纯电动汽车整车重量能降低10%,平均续航里程将增加5%-8%,汽车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百公里电耗可降低约7.5%。

在降低排放、提升能效的政策导向下,铝合金凭借其密度仅为钢的1/3、比强度却高出2倍的技术优势,成为轻量化革命的重要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电池包壳体、底盘与悬挂等关键部件的铝合金渗透率已突破70%。传统燃油车领域同样呈现加速替代趋势,车身结构件、底盘系统等部位的铝合金应用比例正逐年递增。政策法规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使得铝合金材料在汽车产业链中的战略地位持续提升,形成覆盖原材料供应、加工制造到终端应用的完整价值闭环。

4、铝镁合金应用具有产业蓝海价值,在多个新兴领域已实现关键突破铝合金与镁合金作为轻量化材料体系的两大支柱,分别以铝基与镁基为核心构建差异化性能优势。铝合金以铝为主要成分,通过添加镁、铜、锌等元素形成多元合金体系,具备良好的高比强度和较少的密度。镁合金则以镁为基体,其比强度接近钛合金但成本显著低于后者,但需通过表面处理技术弥补其本征耐蚀性的不足。两类材料在性能互补中形成协同效应:铝合金通过合金化设计可提升高温服役能力,而镁合金通过复合增强工艺可改善疲劳强度,二者共同构成轻量化材料的完整解决方案。

铝镁合金凭借其轻量化、高强韧性及优异的加工性能,在多个新兴领域实现关键突破,成为驱动产业升级的核心材料。当前,其应用已从传统制造业向低空飞行器、具身机器人、数据中心液冷板等新兴场景快速渗透,并逐步形成规模化产业生态,这不仅逐渐拓展了铝镁合金的应用边界,也为传统的型材加工企业提供了从材料供应向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的战略机遇,推动整个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攀升。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推进全国化产业布局,构建一体化生产基地
目前,包括安徽省在内的长三角区域是国内最重要的汽车研发制造中心之一。

汽车产业供应链正呈现出明显的本地化、集群化发展趋势,整车企业对供应商的快速响应和就近配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地化配套”已被纳入核心供应商考核指标。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在华东地区建设生产基地,打造涵盖熔铸、挤压、精加工及总成装配的全流程生产能力,满足华东区域整车厂客户的生产配套需求。

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仅可以显著降低公司从现有生产基地长途运输至华东客户的物流环节成本,还可以深化公司华东区域布局。公司得以参与客户前期产品开发,提供更加精准的技术解决方案,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公司整体的供应链韧性和市场竞争力。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产品的生产和交付能力
由于汽车产业链上游企业的生产进度需匹配下游整车量产进程,在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下,主机厂对上游供应商的快速协同、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受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发展影响,公司亟需针对目前瓶颈工艺环节提前做好产能规划建设,提前储备充足产能,未来才能根据在手订单、新项目获取节点以及下游客户的量产时间节点,同步开展新项目的量产及交付。同时,本次发行中,公司将在产能扩张的同时提升精加工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量价齐升的战略目标,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3、提高现有生产体系现代化水平,强化技术研发实力,前瞻布局新兴产品本次发行中,公司将对现有生产基地进行系统性升级,包括引进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生产线设备,建设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实现物料精准管控,同时对厂房设施等进行节能环保改造,全面提升生产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此外,公司将通过本次发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系统性地提升公司在材料配方优化、关键部件试制、极端性能测试及产品寿命评估等环节的技术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提供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将通过规划并实施“低空飞行器用轻量化机体与动力系统结构件开发”“机器人轻量化关节与结构系统产品开发”“高散热液冷散热器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等前沿研发课题,深度介入这些高增长、高附加值的蓝海市场,对新兴产品进行前瞻布局。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目前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两项同时进行:P=(P-D)/(1+N)
1 0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4,975.15万股的30%,即不超过7,492.55万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
 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地点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 滚存利润的安排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 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 发行决议有效期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增股本等形式 发行对象减持本 交易所上市交易 老股东按照本 未分配利润。 东会审议通过之 不超过189,744.1 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华东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 能扩充项目67,680.8547,852.14
2华南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 能扩充项目63,189.7455,418.80
3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23,233.6815,726.60
4华南生产基地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15,483.9314,746.60
5补充流动资金56,000.0056,000.00
合计225,588.20189,744.14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对构成关联交易的认购对象,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豪美投资持有公司8,172.96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72%;豪美投资通过泰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91.5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7%,豪美投资合计持有公司33.49%比例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董卫峰、董卫东分别持有豪美投资50%的股权,董卫东直接持有公司0.34%的股份;李雪琴持有南金贸易100%的股权,南金贸易持有公司21.64%的股份。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合计控制公司55.47%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7,492.55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变更为32,467.70万股,豪美投资的持股比例将变更为25.76%,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变更为42.67%。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豪美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需的全部审批程序。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不低于25%,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金使用的 不超过189,744.1 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华东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 能扩充项目67,680.8547,852.14
2华南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 能扩充项目63,189.7455,418.80
3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23,233.6815,726.60
4华南生产基地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15,483.9314,746.60
5补充流动资金56,000.0056,000.00
合计225,588.20189,744.14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华东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安徽省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生产基地,通过系统引进先进生产制造装备,构建从铝合金熔铸、精密挤压、数控精加工到总成装配的完整制造体系。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对华东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本地化配套供应。

该基地的布局是公司实施“华南+华东”双区域战略的重要部署,将有效增强对核心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完善产业链布局。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完善华东产业链布局,构建一体化生产基地
公司已于2025年8月启动“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通过变更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用途,将剩余前次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在安徽省新增铝挤产能。本项目拟继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该项目的后续建设,整合前期投入并系统性规划华东产能,打造涵盖熔铸、挤压、精加工及总成装配的全流程生产能力。

公司目前汽车轻量化产品下游客户以及合作伙伴部分位于长三角地区或在长三角地区建有生产基地,且公司产品终端应用覆盖了奇瑞、比亚迪、吉利、江淮等在长三角地区布局有大量整车生产能力的整车厂。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从原材料到总成产品的本地化生产供应,显著减少从华南基地长途运输铝型材的物流环节,不仅降低了运输成本和碳排放,更能快速响应华东地区客户的需求变化,提升供应链韧性和市场竞争力。

(2)贴近华东地区产业集群,强化区域协同优势
目前,包括安徽在内的长三角区域是国内最重要的汽车研发制造中心之一。

其中,安徽地区作为我国汽车产业的重要聚集区,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生态,如奇瑞汽车总部位于安徽芜湖,比亚迪、蔚来、吉利、江淮、大众、特斯拉等多家一线主机厂在安徽及周边的江浙地区设有多家整车制造基地。

汽车产业供应链正呈现出明显的本地化、集群化发展趋势,整车企业对供应商的快速响应和就近配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地化配套”已被纳入核心供应商考核指标。

本项目选址为安徽省,地处华东汽车产业集群核心区域,能够与周边整车企业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本地化产能布局,公司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客户需求,参与客户前期产品开发,提供更加精准的技术解决方案。同时,近距离的服务能够实现更快的响应速度和更灵活的交付安排,这对于满足现代汽车制造业准时化生产的要求至关重要。这一布局是公司完善全国产能网络的关键步骤,将为公司带来显著的区位竞争优势。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全产业链建设能力奠定项目基础
公司在铝合金材料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淀,已构建从合金成分研发、熔铸铸锭到挤压成型及精深加工的全流程产业链体系。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掌握了多系列铝合金的配方工艺和特性调控能力,能够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和应用场景提供定制化材料解决方案。

在汽车轻量化领域,公司积极推进产业链延伸和业务模式升级。近年来持续加大对CNC加工、三维弯曲、焊接组装等后道工序的投入,实现了从传统“材料供应商”向“部件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同时,公司自2024年也开始布局总成能力建设,目前已完成相关技术储备并实现小批量订单交付,为华东生产基地规模化总成产能的建设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和运营经验。

(2)成熟的质量体系保障产品与过程可靠性
公司始终将质量管理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以全面质量管理理念为指导,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原材料检验、过程控制和成品放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通过引入先进的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公司实现了从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到售后服务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有效保障了产品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在资质认证方面,公司通过了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框架。公司的检测中心获得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资质,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团队,能够开展全面的材料性能测试和产品验证。此外,产品还取得了欧盟CE认证和QUALICOAT表面处理质量认证,为本项目的产品和过程可靠性提供保障。

(3)区域政策优势赋能项目落地与产业发展
2021年,安徽省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抢抓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支持合肥、芜湖等地建设智能汽车测试示范区,分阶段、分区域推动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是安徽省的重要产业,构建了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从产业集群、科技创新、消费补贴到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所在地享有显著的政策红利和区位优势,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配套基础、政策支持和协同发展机会,为项目落地及未来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7,680.8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7,852.14万元投入建设。

5、项目备案、环评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安徽省,项目所需的备案、环评等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二)华南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购置挤压机、加热炉、时效炉等设备,建设挤压生产线,扩大挤压工序产能,以应对下游客户的量产进度和交付要求。同时,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购置冲压机、锯切机、CNC、自动拉铆机、超声波清洗线、光学影像检测系统等设备,对现有精加工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制造水平,同时扩大精加工生产线规模,逐步将部分外协工序转为自产,以增强全流程管控能力,保障产品交期与产品质量。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突破挤压工序的产能瓶颈,提升面向下游客户的交付效率
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的设计制造路线日益成熟,国产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对上游供应商的快速协同和交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在主机厂整车制造提产时,要求产业链上游企业的生产进度同步匹配整车量产进程。公司作为深耕于汽车轻量化材料领域的上游供应商,合作主机厂要求的交付周期近年来已从以往的两三年逐步缩短到一年甚至半年左右。因此,公司需要针对目前瓶颈工艺环节提前做好产能规划建设,提前储备充足的产能,未来才能根据在手订单、新项目获取节点以及下游客户的量产时间节点,同步开展新项目的量产及交付。

根据目前订单承载和项目定点情况综合判断,公司挤压工艺产能一定程度上存在瓶颈,一定程度上将影响项目交期。为此,公司将购置加压机、加热炉、时效炉等设备,增加挤压产线,扩大挤压工序产能。同时,公司计划进一步建设挤出工艺生产线,扩大精加工生产线规模。

(2)提升精加工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
在汽车轻量化领域,豪美新材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随着下游客户需求日益增长,结合在手订单生产需求及未来两三年的业务展望,公司需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精加工的生产能力。

公司计划通过本项目建设,对CNC、冲压、焊接、拉弯等精加工环节的设备和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提升设备产线的生产自动化水平与智能化程度,扩大机加工生产能力,实现专机专用,改善现有精加工生产环节中机器等人的生产状态。

同时,公司也将通过本项目对厂区布局进行优化,扩大物流通道,提高前后道工序之间的协同效率,打通高效协同的工作流,实现生产全流程的提质增效,进而提高整体产品的附加值。

(3)提升关键工序自制能力,强化质量与供应链协同
近年来,公司承接的汽车类项目数量逐年增多,在汽车轻量化结构件和安全件铝型材订单需求高峰时,精加工环节相对其他环节而言存在一定的产能缺口。

为满足阶段性订单交付需要,公司每年将一定比例的产品交由外协厂商生产。虽然公司对外协厂商进行过严格的筛选,但由于不同订单要求之间存在差异,公司在协调外协加工企业工期等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从而对生产排期和项目交期产生一定影响。随着下游汽车制造商数量和不同车型项目增加,公司需精准调配内外部生产资源,降低外协供给延迟或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以保证达到客户要求的产品质量和供货交期。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在精加工环节增加更加先进可靠的生产设备,进一步提升部分瓶颈工序的产品自制率,通过采用统一的生产管理模式,根据订单需求统一调配各工序生产进程,增强全流程管控能力,保障产品交期与产品质量。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丰富的汽车轻量化产品生产经验和客户资源,是本项目产能消化的重要基础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汽车轻量化结构件和安全件铝型材的研发和生产,包括铝质防撞梁、电池托盘、门槛梁、副车架、车身纵梁、电机壳、减震支架等10余种高强铝挤压合金材料及部件。公司作为轻质高强铝基新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已向凌云股份长盈精密英利汽车、卡斯马等优质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提供高强铝挤压合金材料,应用终端覆盖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合资品牌,广汽、长城、吉利、奇瑞、长安等自主品牌,小鹏、赛力斯、蔚来、小米汽车等造车新势力。

公司通过本项目增加挤压产线和精加工产线,并对部分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以提升自动化制造水平,将主要服务于下游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和终端主机厂。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多种汽车轻量化产品的生产经验以及合作客群,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需求。

(2)公司通过多家汽车厂认证,是项目顺利开展销售的业务许可基础对于汽车轻量化业务,因铝型材产品对车身结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供应商在进入整车厂的供应链前需要进行材料认证。目前多数整车企业会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按照合金牌号和车型项目进行分类,并按分类进行材料认证,只有通过材料认证的铝挤压合金材料供应商企业,才能进入其供应链体系。供应商通过特定整车厂特定合金牌号的材料认证后,该整车厂后续其他车型只要使用该合金牌号的材料,均具备供应资质。

目前,公司已经通过多家整车厂的材料认证,具备面向多种车型对应材料的生产许可。近年来,公司加大了对CNC等后加工设备的投入,逐步从原来的“材料出货”模式向“部件出货”的模式过渡,并与多家汽车零部件企业以及整车厂共同形成了从产品设计开发到生产供货的一站式服务体系,材料认证范围持续扩大。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也将持续与客户接洽,获取更多车型的材料认证。因此,公司已获取的整车厂材料认证及未来持续拓展的认证许可,能够为本项目顺利开展生产销售提供可行性基础。

(3)多年来积累的技术体系与品牌地位,为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提供支撑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建筑用铝型材、工业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以及高性能系统门窗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完整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公司在合金开发、熔铸技术、挤压技术及深加工技术方面均形成了多项专利以及核心非专利技术,先后开发出了乘用车结构用高性能铝合金及型材制备技术(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高强高淬透新型7系铝合金及其制备工艺技术、2系7系等高端合金成分熔炼、铸造、挤压及热处理等核心技术,是国内少数能批量加工车用7系铝挤压合金的企业之一,达到了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凭借研发技术、新材料开发、质量以及客户和品牌优势,成为行业领先企业,所打造的“HAOMEI”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并连续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

公司多年来积累的技术体系与品牌地位,将持续帮助公司获取更多增量业务来源,扩大生产销售规模,从而为本项目的投产运营提供重要支撑。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3,189.7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55,418.80万元投入建设。

5、项目备案、环评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项目所需的备案、环评等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三)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新建一栋研发办公大楼,购置先进研发、测试及试产设备,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同时,本项目拟规划“汽车高性能轻量化零部件产品开发”“低空飞行器用轻量化机体与动力系统结构件开发”“机器人轻量化关节与结构系统产品开发”“高散热液冷散热器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等多个研发课题,致力于推动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购置先进研发测试设备,提升企业创新硬能力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动力。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达2.0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12%。随着公司战略重心向铝合金新型材料、汽车轻量化部件等高端领域深化,并前瞻性布局镁合金、低空飞行器及人形机器人及液冷散热器等新兴赛道,现有的研发与测试设施已难以满足前沿技术的开发需求。为突破当前研发能力瓶颈,支撑前瞻性技术预研,公司亟需建设一个与之匹配的先进研发平台。

为此,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购置一批行业领先的专业化研发与检测设备,如镁合金半固态注射机、高速摄像碰撞试验台、电磁振动试验台等。本项目的设备引入,将系统性地提升公司在材料配方优化、关键部件试制、极端性能测试及产品寿命评估等环节的技术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提供坚实的基础,从而有效巩固并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2)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构筑人才高地与协同创新平台
目前,有限的研发空间已成为制约团队扩张、跨部门协作及高端人才引进的显著瓶颈。为支撑公司日益扩大的研发团队与前瞻技术布局,本项目计划新建总面积约8,000平方米的研发中心,集研发办公、专业实验室、员工配套功能区及产品技术展厅于一体。

该研发中心旨在从根本上改善研发环境,通过打造一个现代化、功能复合的研发基地,不仅为科研人员提供激发创造力的工作空间,更通过先进的展厅塑造公司领先的技术品牌形象,从而显著增强对顶尖科研人才的吸引力。

同时,新建研发中心也将作为一个开放式的协同创新平台,为公司与上海等地的顶尖高校、下游整车厂、上游供应商及终端客户开展深度合作提供先进的物理载体和设施保障。这一平台将极大便利各方技术专家进行联合技术攻关、共享实验数据、加速产品中试验证,从而将“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共同构建一个以公司为核心的创新生态系统,持续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与技术整合能力。

(3)布局前沿技术与蓝海市场,构筑未来增长新引擎
随着低空飞行器、人形机器人等新兴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轻量化已成为提升产品性能的关键技术路径。铝合金、镁合金等轻量化材料因其优异的强度重量比、成型工艺性及综合成本优势,在这些新兴领域的机体结构、关节部件及动力系统中展现出极其广阔的应用前景。在液冷散热器领域,铜铝复合材等材料得益于优异的热导率、轻质特性和成熟的挤压成型工艺,同样展现出巨大的应用潜力。

面对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液冷散热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公司必须进行前瞻性的技术储备与产品布局。本项目不仅是满足当前研发需求的必要举措,更是公司主动把握未来产业变革、抢占新一轮科技竞争制高点的关键战略投入。通过规划并实施“低空飞行器用轻量化机体与动力系统结构件开发”“机器人轻量化关节与结构系统产品开发”“高散热液冷散热器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等前沿研发课题,公司将深度介入这些高增长、高附加值的蓝海市场。

依托本项目打造的先进研发平台与人才团队,公司将致力于在上述新兴领域率先实现核心技术突破,确保公司在未来产业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并为公司培育新的、强大的潜在盈利增长点,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价值提升注入强劲动力。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坚实的技术积累,为项目落地提供了核心保障
豪美新材作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认可CNAS实验室、省工程技术中心、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公司技术中心被评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发明专利5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200余项。

公司先后开发出了乘用车结构用高性能铝合金及型材制备技术(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高强高淬透新型7系铝合金及其制备工艺技术、2系7系等高端合金成分熔炼、铸造、挤压及热处理等核心技术,是国内少数能批量加工车用7系铝挤压合金的企业之一,达到了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在材料开发上,公司开发的“铝型材生产关键工艺装备及智能优化技术与应用”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GB铝合金应力腐蚀敏感性评价试验方法”以及“YS铝塑复合型材”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优秀奖。2025年,公司参编的行业标准《YS/T493-2024内燃机用4系铝合金挤压棒材》(YS/T493-2024)获准发布并实施。

综上,公司已具备坚实的技术积累基础,为项目落地提供了核心保障。

(2)专业的研发人才团队,确保项目高效运行
公司打造了一支专业从事研发和创新活动的科研团队,团队成员涵盖了铝加工、汽车轻量化、系统门窗研发、金属成型、金属塑性加工、材料学等多个领域,具备独立的研究、开发、实验、产业化能力。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超过500人,研发人员数量占比超过12%。

同时,公司聘请国内外高校知名教授、同行业权威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研究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等方面提供支持。这一“内部培养+外部智囊”的人才机制,确保了公司既能把握行业前沿趋势,又能精准解决实际研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随着本次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的完善,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研发环境,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持续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3)成熟的研发管理制度,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建立了一套由决策层、管理层、创新层共同构成的精细化研发管理体系。

该体系覆盖了从市场需求分析、技术预研、立项评审、过程控制到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全过程,并配套有规范化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

公司根据技术中心的功能定位和组织架构的设置,以创建和谐的技术创新软环境为目标,以完善技术创新工作流程为核心,以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保持企业核心竞争优势为动力,充分运用中心技术水平先进、配置齐备的研发试验设施,建立起合理规范、沟通顺畅和适度激励的运行机制。

上述成熟的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协调内外部研发资源,控制项目风险,保障研发效率,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与目标达成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3,233.6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5,726.60万元投入建设。

5、项目备案、环评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在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实施,项目所需的备案等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四)华南生产基地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对公司生产基地进行系统性升级,重点围绕生产设备更新、仓储物流优化和基础设施改造三大方向展开。具体包括引进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生产线设备,建设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实现物料精准管控,同时对厂房设施等进行节能环保改造,全面提升生产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项目建成后,将通过工艺流程优化和设备效能提升,显著增强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通过智能化物流系统的应用,提高物料周转效率和订单响应速度;通过能源系统的升级改造,降低生产能耗和运营成本,这些改进将共同推动企业生产效率和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升级基础设施与优化生产布局,提升生产保障能力与运营效率
当前公司厂区部分基础设施使用年限较长,存在一定程度的老化现象,这对生产环境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造成一定制约。特别是厂房屋面和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现状,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可能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并对产品防护带来潜在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厂房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系统性更新与改造,通过改善硬件条件来提升生产环境的可靠性与稳定性,为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的连续性提供坚实基础。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计划对部分车间的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整合现有生产区域、合理规划设备布局、拆除闲置设施等措施,改善目前存在的工序衔接不畅、物料流转效率不高等问题。这些调整将有效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转运距离和中间等待时间,提高厂内物流运转效率,为整体生产流程的顺畅运行和效率提升创造有利条件。

此外,项目还将对配套的公用设施进行节能环保改造,通过采用能效水平更高的新型设备和更先进的处理工艺,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这些改造举措既符合当前绿色制造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也有助于实现长期运营成本的节约和经济效益的提升,推动企业向更加环保、高效的生产模式转型。

(2)建设智能化仓储物流系统,提升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
公司现有仓储物流体系在运作过程中对传统人工操作的依赖性较强,整体运行效率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本项目拟通过在主要生产车间引入自动化立体仓库等现代化物流设施,能够实现物料从入库、存储到出库等环节的自动化作业。在降低人力成本和管理难度的同时,显著提高仓储空间利用率和物料周转效率,为缩短产品供货周期、增强市场响应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在推进物流设施自动化升级的同时,项目还将配套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着力改善目前以人工记录为主的物料信息管理方式。通过建立统一的仓储管理平台,实现对各类物料信息的集中管控与实时动态更新,为库存管理、生产调度等关键环节提供更为及时准确的数据依据,促进企业管理过程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提升。

此外,智能化仓储系统的全面应用也有助于降低物流环节对产品品质的潜在影响。自动化设备的规范运作能够有效减少人工搬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产品磕碰、表面划伤等问题,有利于保持产品外观质量的一致性,提升交付质量的稳定性,为维护品牌形象和客户满意度提供可靠保障。

(3)推进生产设备更新与智能制造建设,提升生产质量与效率
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使用年限较长,技术性能与当前生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亟待进行系统性升级改造。通过对熔铸、挤压等关键工序的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和更新换代,能够有效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和装备技术水平,改善产品的基础质量指标和性能稳定性,为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质量波动创造有利条件,为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奠定基础。

在推进生产设备更新的同时,项目还将对部分使用时间较长、技术相对落后的生产线设备进行系统性更换。通过引进技术更先进、自动化程度更高、运行更稳定的新型生产设备,能够显著提升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减少因设备老化导致的运行故障和效率损失。这将为提高整体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提供可靠的设备保障,助力生产能力的持续优化。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升级与绿色发展的政策导向
本项目整体规划与国家当前大力推动的宏观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保持了高度的协同性与一致性。当前,国家层面正持续鼓励并积极引导传统制造业通过系统性的技术升级与全面技术改造,向智能化、绿色化的高质量方向发展轨道转型。

本项目所规划的全方位自动化升级与节能环保改造,完全契合国家关于深入推进智能制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政策精神,符合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与战略部署。

项目通过系统性的高效能设备更新与智能化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整体生产能效水平,显著降低能源消耗与环境影响,这一核心方向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目标高度吻合,体现了公司积极响应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践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与长远担当。此外,项目在提升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的同时,注重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的构建,这与国家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要求一脉相承,展现出公司对国家政策的深刻理解与前瞻性布局。(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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