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600596):新安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周曙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长吴严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董事会秘书金燕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洪伟、方泊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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