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60332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16:10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雅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170号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10月10日止的《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主板)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
制《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上述专
项说明独立地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主板)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主板)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主板)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 182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3,668,122.00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8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99,999,998.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775,158.6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224,839.53元,已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账号: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南京东路支行开立的 8110201012001959386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2,775,158.61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97,224,839.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5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公司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非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发行费用 2,775,158.61元(不含税),其中含承销及保荐费用 1,698,113.21元(不含税)、律师费用 658,490.57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 283,018.87元(不含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94,339.62元(不含税)、用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41,196.34元(不含税)。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5年 10月 1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发行费用 752,830.19元,具体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发行费用明细含增值税 金额其中:进项税不含增值税 金额
保荐费及承销费用1,800,000.00101,886.791,698,113.21
审计及验资费用300,000.0016,981.13283,018.87
律师费用698,000.0039,509.43658,490.57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息披露费用100,000.005,660.3894,339.62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手续费及其他43,668.122,471.7841,196.34
合计2,941,668.12166,509.512,775,158.61

四、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主板)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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