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三联锻造(001282):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1:06:17 中财网
原标题:三联锻造: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5-07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的安排,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2,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银行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及向其他融资机构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安排,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新增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调整后合计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27,0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除前述调整外,其余未涉及调整的担保事项按原决议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万联”)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多笔债务提供担保,被担保的最高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协议已签署。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NTA5F1B
3、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3日
4、注册地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新阳路8号
5、法定代表人:孙国奉
6、注册资本:9,3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10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1,818.6144,328.47
利润总额2,133.611,063.74
净利润2,179.861,091.14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5,838.0963,965.18
负债总额27,571.2844,528.57
净资产18,266.8119,436.61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芜湖万联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保证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3、主合同:华夏银行芜湖分行与主合同债务人芜湖万联在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9月5日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个银行承兑协议、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4、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债权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5、保证期间: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自被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若主合同债务人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相应的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7,0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945.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86%,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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