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688677):海泰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68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9日0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5年11月19日为授予日,以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ZHENGANMIN(郑安民),董事、总经理郑耀,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辜长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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