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03,659,64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总股本为3,244,61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本为200,415,027股。持股比例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200,415,027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远思实业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3.00%,减持总数不超过6,012,450股。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止)。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远思实业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远思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远思实业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公司控股股东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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