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603178):圣龙股份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5,448,8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2元,共计募集资金44,382.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84.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97.4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审〔2021〕669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5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圣龙股份为“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11月。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前述议案。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变更前后,项目总投资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新增实施主体,并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4年11月延长至2025年11月。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前述议案。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9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待支付款项为预计数,包括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此外,募投项目部分合同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的支付周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募集资金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保荐人与开户银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八、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