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8:45:49 中财网
原标题:何氏眼科: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何氏眼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坚刚联系电话:010-57058342  
保荐代表人姓名:铁维铭联系电话:010-5705834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铁维铭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 秘书等人;(2)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 秘书等人;(2)查阅公司规章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等人;(2)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等人;(2)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等人;(2)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凭证、银行对账单、大额 发票等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注 1)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1:公司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导致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数智化基 础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基于谨慎性使用募集资金原则,再结合监管政策 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 原则,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另,因市场环境、 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公司经审慎 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终止该项目。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1)查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 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环境;(2)访谈管理层相关人员;(3)取得公司出具的说明。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注 2)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注2: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39.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2.18%。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狠抓医疗服务“提质增效”,优化供应链、缩减销售、管理费用等方式, 显著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大对高毛利的屈光业务与视光业务的投入和 发展所致。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等人;(2)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等人;(2)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钟坚刚 铁维铭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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